经营范围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经营范围不属登记事项。以下经营范围信息由商事主体提供,该商事主体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输变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古建筑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房地产中介服务;土地整理;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勘察设计;广告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