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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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和政县*山村至大坪村道路改建工程可研、施工图设计审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公路 |
联系人 | 祁凌鹏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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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和政县*山村至大坪村道路改建工程可研、施工图设计审查*** | *** | 服务-设计 | *****.0(元) |
公告内容
兰州新区石门沟2#水库供水管道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石门沟2#水库供水管道工程已经《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关于兰州新区石门沟2#水库供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兰新农计〔****〕***号)批准建设,我公司采用阳光采购交易平台现对兰州新区石门沟2#水库供水管道工程监理服务单位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石门沟2#水库供水管道工程监理
2. 项目地点:兰州新区
3.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新建石门沟3#水库引水管线至第*给水厂*期输水管线之间连通管道,管道采用********级球墨铸铁管,管线总长1.****,沿线设置分水控制阀井3座,空气阀井2座及管道附属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元。
*、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
对经审查批准的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工程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周期:伴随施工期及保修期。
2.报价要求: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以工程费用的1.2%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费率报价,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定的工程费用为基数计算。
因阳光采购交易平台报价形式限定为金额报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现做出如下声明:投标单位可直接填写费率%前数字,系统中有关报价填写部分均默认为费率报价(例:报价填写为1时,即为费率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附相关证书证件);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附相关证书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并依法在投标单位注册(附相关证书证件)。
4.投标人近*年(招标文件发布日向前推算3年)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以载有日期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5.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以相应证明资料或承诺为准);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公告发布日至资质上传结束时间内截图为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具有近*年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年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年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资质上传、竞价时间及地点
资质上传截至时间:****年2月**日**时0分
竞价截至时间:****年2月**日**时0分
资质上传、竞价地点:投标人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交易系统(*****://****.******.*****.***.**:****/a/*****)进行资质上传与报价。
3. 被邀请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及报价工作。
4. 被邀请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成交原则
最低价成交。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2. 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通过资质审查投标人在“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提交报价;
3. 各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进行费率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报价方式为*次性报价(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4. 风险条款:
4.1各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4.2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根据成交公示,成交单位于3日内将与网络上传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报价文本纸质版(1正1副,加盖公章)邮寄至兰州新区青城山路商业服务中心4#楼,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兰州新区青城山路商业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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