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宗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0**
采购方式:询 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4年8月**日
采购日期:***4年8月**日10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号海雨大厦办****
成交费率:**%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服务要求:为**************拟计划实施6个项目(2个服务区,4个能源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书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专家评审等工作,协助业主进行报批工作并通过批准取得批复文件等。
采购最高限价:1、面积小于 ** 亩(不含 ** 亩)的项目: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单个项目预算**为5*元;
2、面积大于** 亩(含**亩)的项目: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单个项目预算**为****元/亩;
项目采购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市叶集区孙岗乡荷棚社区香樟大道与柳林大道交叉口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4年8月**日至***4年8月**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示。
**************
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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