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我局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咨询。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地块论证报告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至自然资源局(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单位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6月**日至****年7月**日
联系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龙山街自然资源局
邮箱:*******@***.***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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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文件下载:
隆林各族自治县物资公司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报批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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