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使用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号)等文件,我局拟下达揭阳市****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4月1日--4月7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揭阳市****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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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1日
(联系人:商务服务管理科郑伟,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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