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铁投集团所属*****************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个车站**处自助设备点位公开拍卖,经评估机构评估,并按相关程序审批,于****年**月**日发布招租公告,现发布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出租情况:
标的序号 | 项目名称及位置 | 建筑面积(㎡) | 用途 | 租期 (年) | 招租底价(元/年) | 竞价保证金 (元) |
1 | 温州市域铁路**线**个车站**处自助设备点位 | **.** | 自动售货机 | 5 | ****** | ***** |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4年、第5年租金在首年成交价的基础上分别递增2%、4%,租金*年*付,先付后用。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成交价 | 成交价 | 成交价 | 成交价*1.** | 成交价*1.** |
*、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承租意向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3、意向承租人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本次租赁竞拍活动。
4、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承租方需按出租方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2、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物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费用;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4、承租人须合法经营,该租赁标的物内不得使用明火,气味、噪音、油烟及废弃物不对车站产生影响并满足消防、运营安全的要求,保证客流疏散通道的畅通。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影响环境的物品,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5、本租赁物属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遇甲方自身使用需要或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本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余额、履约保证金*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若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经招租人同意后解除,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还须补交当期2个月的租金作为空档期补偿,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
6、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的水电费以及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7、承租方投放的自助设备面积不得超过本租赁物各点位面积,每块场地仅供投放*台自助设备,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作为其他经营业态使用。
8、自助设备点位的经营范围仅限:矿泉水、饮料为主,附带休闲食品。自动售货机所售卖的食品饮料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得售卖过期、变质、损坏和有毒有害的产品,不得售卖影响出租方形象和声誉的任何产品。
*、咨询、报名、展示时间及地点: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公告期至***3年12月**日**时止;招租方在公告周期内有权撤回本公告。
2、报名地点:温州市杏花路***号侨房大厦*楼汇丰拍卖行,展示地点:标的现场。咨询电话:******** (拍卖公司),********(资产公司)。
3、承租意向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前往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和完成“浙交汇”平台实名注册等报名手续。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并完成“浙交汇”支付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竞价时间、地点及形式:
****年**月**日**时**分,到温州市杏花路***号侨房大厦*楼汇丰拍卖行参加竞价会,最高报价者为成交者,若产生相同最高报价的,则以先交纳保证金的报价人为成交者。成交者须在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来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和办理相关事宜。
*、其他说明: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招租须知》和《租赁合同》中明确。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告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资源经营部(联系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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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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