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年度长江无为段(铜陵淡水豚自然保护区)及西河流域增殖放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号)
*、项目名称:无为市****年度长江无为段(铜陵淡水豚自然保护区)及西河流域增殖放流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城东大荒田水产养殖场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鲢鳙夏花 品牌:江渔花 规格型号:鱼苗规格 3-*** 数量:****尾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张晓梅、彭业民、夏咸水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价×1.2%。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双泉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滨河*期**栋***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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